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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5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29项、部分取消和下放13项、取消和下放评比达标项目3项;取消涉密事项1项(按规定另行通知);

关 键 词:行政审批项目  国务院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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