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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
作者姓名:梁晓明
作者单位: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
摘    要:公民隐私权常被看作一种名誉权而受民法的规范和调整。可是,在司法实践中,严重的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常常发生,其社会危害性已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对这种行为必须纳入刑法的范畴,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分析了在我国刑法中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的必要性和宪法依据,阐明了此罪的构成要件并区分了与相关犯罪的界限,有益于开展此课题的探索、研究。欢迎广大读者、作者作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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