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的定位及基本体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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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俊驹,刘阅春. 物权法的定位及基本体系分析[J]. 法学杂志, 2004, 25(3): 1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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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俊驹 刘阅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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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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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作为民法财产法的主干之一,旨在解决社会中财产的归属和利用问题,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全貌。针对近现代财产权利的发展趋势,应设立财产权总则以解决权利膨胀的难题。对于已经在我国立法和实践中长期使用的概念,如果与传统民法中的概念不存在本质性的冲突,可以继续沿用,如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对于我国立法上尚未借鉴的制度,如地役权、居住权等,还是采纳传统民法的概念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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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定位 体系 |
Analysis of Orientation and System of Real Right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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