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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春源同志应该严肃对待自己的错误
引用本文:纪树翰,方成志.党春源同志应该严肃对待自己的错误[J].人民司法,1981(11).
作者姓名:纪树翰  方成志
作者单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纪树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方成志)
摘    要:遇罗锦、蔡钟培离婚案先后在北京和上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和开展讨论以来,在全国造成很大影响。这个案件开始是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党春源同志承办的。对由于这个案件所引起的社会上的一些关于婚姻问题的讨论,以及党春源同志与此有关的一些观点,我们暂时不想发表什么意见。但是,对党春源同志在承办此案过程中的审判作风不端正和违反审判纪律的问题,我们却认为有必要严肃地指出来,以便弄清思想,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我们希望党春源同志能认识自己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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