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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院在合同解除之诉中的释明义务
作者姓名:彭贵
作者单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合同解除之诉指合同一方行使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权而对方有异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效力的诉讼。无论合同双方行使的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解除权,合同双方之间以及其与人民法院之间就约定条件、法定条件是否已经成就都可能存在认识上的分歧。因这些条件是否成就的决定权属于人民法院,故

关 键 词:违约责任  人民法院  违约方  根本违约  诉讼请求  守约方  合同无效  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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