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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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林业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就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我市有林业用地面积5805万亩,森林面积371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2000万立方米,林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资源流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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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 产权 改革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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