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人民陪审制的改革路径,始终踟蹰于对先天不足的域外陪审制度加以移植,并逡巡于有待完善的本土陪审实践。晚近十年,以刑事、民事诉讼的实证数据及规范文本为素材而展开的探讨可谓浩如烟海,但关涉行政诉讼中陪审困境的研究却凤毛麟角,各地的陪审改革试点亦多以刑事、民事诉讼为中心。这种从理论到实践层面的偏颇对待已不当限缩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智识来源。虑及行政诉讼有别于刑事、民事诉讼的特殊性,对行政诉讼陪审的特殊困境刨根问底进而对症下药,有助于更新我国人民陪审制改革的智识来源,为以区分诉讼性质为前提的精细化陪审设计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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