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语境下的国家治理与西方治理理论不同,它是政府治理而非公共治理,结果导向而非过程导向,注重行政行为而非制度理念,从而使国家治理与法治之间存在着专断性与公平性、功利性与原则性、随意性与程序性的张力,进一步导致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着规则意识缺乏、法律工具主义以及党与法治关系模糊的困境。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需要以时间换空间,从重塑法律权威的四个任务入手,在限制公共权力与确保权力效力、保障自由权利与确保社会秩序之间取得平衡。对于党和法治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要在区分党的领导与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基础上确立法律权威的至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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