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改革视野下再论侦查讯问——以陈灼昊案件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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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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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 公安学院,陕西 西安,71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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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判中心主义"是对传统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模式的深刻变革,其强调法庭庭审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中心。2015年10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灼昊一案的审理过程及判决结果清晰的诠释了"审判中心主义"带来的变化,法庭对证据的审查采信不再严重依赖侦查机关,控辩双方的质证更为充分与激烈,警察出庭取代以往的书面情况说明,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口供被严格排除,疑罪从无原则得到真实履行。以侦查讯问而论,若要使得口供在庭审中获得采信、不被排除,就要求侦查讯问必须合法与规范,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具备程序意识与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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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中心主义 侦查中心主义 侦查讯问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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