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竞争立法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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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思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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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邮编 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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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的竞争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难以适应社会的现实需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在不断地侵蚀市场经济的“肌体”,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竞争法律体系,保证我国市场竞争有序进行,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并需要尽快加以解决的问题。完善我国的竞争法律制度的关键,是必须对竞争法目标模式、立法模式和控制模式有一个正确的定位,本文仅就此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标模式定位 目标模式定位的基本含义是指通过竞争立法建立什么样的竞争制度,达到什么样的目的。一般认为,竞争法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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