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放开“农转非”土地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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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瑞妹.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放开“农转非”土地市场[J].今日中国论坛,2009(2):12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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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瑞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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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我国《物权法》,我国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即村民小组、行政村或乡集体范围内成员共同拥有土地的制度。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按用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农用地、宅基地和建设用地。而纵观改革开放30年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无不是以集体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为前提,针对这三种用益的土地,在使用权的分配方式和转让形式方面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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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土地市场 “农转非” 土地集体所有制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农村集体土地 《物权法》 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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