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途径的确立与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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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永利,王维国.人大常委会监督途径的确立与运行[J].河北法学,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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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永利 王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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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联合大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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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加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途径研究》(12BZZ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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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实效有待增强问题,有人认为是监督途径不足所致,有人认为是监督途径闲置所致,也有认为是监督途径运行不畅所致。这三种看法都与"监督的目的、监督途径的确立与运行"密切相关。监督途径和监督形式是监督工作中两个密切关联的环节,离开监督途径,监督形式难以有效实现。因此,要让监督的目的得以完全实现,不仅要采取一定监督形式,而且必须借助监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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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监督途径 监督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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