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领域中创造性司法的实现途径及其边界——以原则和规则的区分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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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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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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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理论基础与规范设计研究》(13CFX089);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著作权网络侵权责任的博弈分析》(TJFX13-003);西北政法大学校级青年学术团队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研究》的前期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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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何在大陆法系的语境下实现创造性司法以弥补成文法灵活性之不足,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我国民法学界的难题。重拾被遗忘的法益,并在法益分类的基础上考察原则与规则的区别与联系,不难发现,应当通过严格解释部分民法基本原则的方式实现创造性司法,以此保障法益的生成。通过严格解释原则实现创造性司法的过程,并没有推定出一种私权利的存在,而是认可了未上升为权利的法益的正当性,这种认可只具有个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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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益 原则 规则 一般条款 创造性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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