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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简(三)》的内容及法律史价值
作者姓名:张伯元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摘    要:《岳麓书院藏秦简(三)》被命名为《为狱等状四种》是基于整理者尊重古代作者(或使用者)的命名方式这一考虑,该批简包含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类案件,揭示了秦王政时期的社会现实、丰厚的法律史料和司法文书制作规程,其史学价值不容小觑。

关 键 词:岳麓简  秦律  案例  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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