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趋轻、单极发展”:我国刑罚结构改革的基本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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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伟卫,韩玫.“整体趋轻、单极发展”:我国刑罚结构改革的基本方向[J].河北法学,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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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伟卫 韩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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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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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刑罚结构改革的基本趋势与现实选择》(HB12FX032)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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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犯罪态势、刑事政策以及刑事立法的变化,刑罚结构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以充分发挥刑罚效益。根据我国刑法对犯罪的规定模式以及刑罚体系的特点,刑罚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轻刑问题上,"整体趋轻、单极发展"是我国刑罚结构改革的应有选择。在"整体趋轻、单极发展"的模式下刑罚结构改革不仅表现在对已有刑罚种类的修改上,也应进行体系性的思考,使刑罚结构体系更加完善,刑罚结构要素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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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罚结构 刑罚体系 刑事政策 单极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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