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法理分析与法律构建
作者姓名:梁岩妍  薛晋锡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基金项目:文化部课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要技术标准研究》(201210280-4)中期成果
摘    要: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我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来源于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潮和中国传统的人本思想。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核心是保持其公平性,即保持地区间平衡,以灵活方式满足不同地区的文化需求。我国政府应该主动关注公众的文化需求,确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与权责分工进行规制,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资金补给,构建完善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

关 键 词:公共文化服务  社会契约论  人本主义  公平性  法律构建  清偿顺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