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形式掩盖下的非法合同问题研究——以企业间借贷的法律规避现象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董淳锷.合法形式掩盖下的非法合同问题研究——以企业间借贷的法律规避现象为例[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2):145-160. |
| |
作者姓名: | 董淳锷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市场交易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实证研究”(项目号11YJC82001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编号1209122);“中山大学青年教师起步资助计划”资助 |
| |
摘 要: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这是立法针对合同当事人所采取的法律规避行为进行效力否定的规定。由于法律规避既不是典型合法行为,也不是典型违法行为,因此法官在判断某一项具体的法律规避行为是否有效的时候,除了需要通过当事人举证或者依职权主动查明等途径来了解相关事实之外,还应该对当事人的行为价值进行评估,对合同涉及的公共政策导向加以权衡,并对相关法条进行解释。
|
关 键 词: | 合同效力 法律规避 企业间借贷 金融监管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