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跨国企业集团破产中“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命令和控制”方法的探讨
引用本文:邓瑾.论跨国企业集团破产中“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命令和控制”方法的探讨[J].河北法学,2014(3).
作者姓名:邓瑾
作者单位:广州医科大学;
基金项目: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外国公法在国际私法中的运用研究》(12CFX107);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消费者债务清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12YJC82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马普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的研究资助
摘    要:跨国企业集团"主要利益中心地"的确定是启动跨国破产程序的核心问题,也是进行跨国破产合作的第一步。由于跨国企业集团自身性质与内部结构的特殊性,使其在缺乏法律调整的情况下难以确定。在确定跨国企业集团"主要利益中心地"时,没有"神奇的公式"或"一刀切的方法"来解决所有困难,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运用"命令和控制"的方法分析集团内部结构,并衡量第三方债权人的合理期待。

关 键 词:跨国企业集团  主要利益中心地  “命令和控制”方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