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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为主的综合改造刑
作者姓名:刘崇亮  储槐植
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刘崇亮主持的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监狱惩罚机能的限制——以权力的规范配置为分析视角》(12YJC820060)阶段性成果
摘    要:罪犯改造模式与社会变迁、经济关系变革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农业社会的罪犯改造因监狱惩罚机能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可称之为控制式改造模式,工业社会的罪犯改造模式为基于科学主义的矫正刑。中国特色的改造刑历经着政治模式到法治模式的兑变,同时大有矫正刑全面取代改造刑之虞。站在知识社会的当口,应当坚持对改造刑进行适应性的改造,以契合当今知识社会中罪犯改造未来的发展趋势,对改造刑改造的方向即为以知识为主的综合改造刑。以知识为主是指坚持改造主体、改造内容和改造手段的知识化;综合的改造刑是指改造刑是开放的改造模式和改造刑内部的综合。

关 键 词:知识社会  改造模式  矫正刑  改造刑  知识与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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