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考核监狱的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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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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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杭州市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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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社会监管罪犯和为社会改造罪犯是监狱的两项职能和产品。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对监狱工作的绩效一直没有办法进行科学的考核,这就意味着改造绩效的好坏不会影响监狱得到的实际利益,这使得“重生产、轻改造”在监狱系统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监狱体制改革后,如果不能实现对监狱绩效的科学考核,“轻改造”现象仍会继续存在。监狱的改造效果是有时效的,这和所有企业的产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的道理是一样的,罪犯释放后超过一定时限后,因为社会原因造成其重新犯罪,就不应当简单地归责于监狱的改造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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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绩效 产品标准 改造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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