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 牵动法律界神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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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义,秦宇,程和玉,渝中轩.李庄案 牵动法律界神经[J].检察风云,2010(3):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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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义 秦宇 程和玉 渝中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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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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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就律师李庄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一审判决其罪名成立。尽管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认定李庄犯罪证据确凿并予以起诉,但诸多社会学者和媒体质疑其中的程序漏洞、证据缺乏有载体的物质等等问题。一方面民众为政府打黑卓有成效、对李庄的妨害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叫好;另一方面对该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业界也保留了不同意见。李庄一案,已不是关系他个体的案件,有可能对未来中国律师制度改革,刑事律师辩护权的演变,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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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李庄 法律界 律师制度改革 神经 犯罪证据 作证行为 律师辩护权 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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