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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兼论推定过错时医疗机构的抗辩权
作者姓名:
肖宇
作者单位:
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下称“《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存在逻辑悖论。
关 键 词:
侵权责任法
医疗机构
推定
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错时
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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