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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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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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支持和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确保我区农村信用社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的顺利兑付,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重要意义农村信用社是自治区管理的地方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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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工作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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