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治社会”首先应转变观念
作者姓名:钱残阳
作者单位:北京中孚律师事务所
摘    要: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不是一句空话,是市场经济成熟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因此,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转型时期,在建设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方面,推动全社会观念的逐步转变是一种历史性的使命。这种观念的转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应理解为“以法律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条文为准绳。”而不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客观事实不等于法律事实。因为,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看,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之间是永远存…

关 键 词:中国  法治  依法治国  观念转变  法律事实  司法公正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