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培训班在上海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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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签订的两地律师协会“加强西部大开发全面合作协议”精神,新疆律师业务培训班于2000年11月7日在上海司法会堂举行开班仪式。8月中旬,全国律师协会朱洪超副会长、上海市律师协会张凌会长参加上海经贸代表团,随同上海党政代表团赴新疆、甘肃、青海学习考察,并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等地签订了《加强西部开发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及合作意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每年将为新疆、甘肃、青海律师开办一期专门培训班,各培训30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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