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深化对法律中介重要地位的认识70年代末,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中介机构在我国得以恢复。20年来,随着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法律中介业得到迅速发展。其标志不仅在于律师、公证的队伍有了较大规模,而且更体现于法律中介机构的业务内容不断丰富,活动领域逐步扩大,对政治、经济以及生活各个方面的影响日益加深。迄至现今,法律中介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或缺、更不容忽视的新兴社会职业。可以肯定地说,法律中介业在中国的恢复和发展,其影响已超出了某一社会职业创设的一般意义。我认为,对法律中介业前述现象的认识,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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