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方式改革之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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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举栋 傅前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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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日照市天祥律师所(庄举栋),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傅前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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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思之一:审判方式改革要名实相符。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提出,是在《民诉法》颁行、其所规定的审判模式急待落实,而需彻底清算《民诉法(试行)》所形成的旧有审判模式之时;审判方式改革的立法认可及全面启动,是在修订后的《刑诉法》颁布实施前后,改革的对象是《民诉法(试行)》和旧《刑诉法》所确立和形成的职权主义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是弱化职权主义,强化当事人主义,并确立诉(控)辩式审判方式。而今前期改革的内容和目的业已得到立法认可,基于国家立法的权威性、确定性、强行性,此前处于争议、存疑、研讨、探索地位的审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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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讼法 审判方式 改革 审判权 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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