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法律服务的宏观管理 199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关于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明确指出:“从我国的国情和律师工作的实际出发,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经过一个时期的实践后,逐步向司法行政机关宏观管理下的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体制过渡。”宏观管理就是宏观决策管理和服务管理。宏观决策管理主要是指运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对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律师队伍建设等实施间接管理。服务管理就是保障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良性竞争,制定并实施法律服务市场准入原则,对律师资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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