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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的思考
作者姓名:梁德超
作者单位:山东省司法厅
摘    要:一、国资所改革:律师业发展的要求 我省律师工作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恢复和发展起来的。从恢复重建律师制度起,我们就把律师工作改革作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改革措施和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历经了初步探索──全面推进──重点攻坚三个阶段。依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原则,省司法厅同省体改委联合制发了《关于深化国资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改革国资所产权制度,逐步实现国资所出资主体多元化的改革思路,把国资所改革开始引入到体制这个根本问题上来。之所以大胆地提出改革产权…

关 键 词:中国  国资律师事务所  律师业  产权改革  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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