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近南昌市西湖区基层法院审理的章俊理等人的刑事诉讼案件,在江西省以至在全国都是一个影响很大的案件。这里,我不打算介入此案件中关于几位被告是否有罪以及其他有关证据和适用法律的分析,只是想就与该案件有关的两个特殊现象谈点看法。第一个现象是尽管本案的被告和被害人、事实关系以及审判法院都在江西省,但几位被告的律师却全都是来自北京市的律师。第二个现象是1999年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第2版刊登了一篇题为《钱列阳为“德国牙医”辩护》的记者文章,其中指责本案的律师之一钱到阳“冒天下之大不韪”,专程从北京赶到南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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