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工商要相互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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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必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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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工商局企业注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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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过去我是律师队伍中的一员,现在我又学习战斗在工商行政管理岗位上,以我切身的感受,律师与工商确有个相互了解、理解与支持的问题 我觉得第一位的是工商要了解律师,要使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明白新中国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有本质的区别。律师为当事人服务,对当事人负责,但他首先要对法律负责。如果律师一味迁就当事人的要求而违反了法律,那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境外律师也有苦于不同:中国律师不搞挑词架讼,把小事扩大,从中渔利,律师首先是竭尽调解之能事,促使矛盾得到缓解;中国律师不是一律按小时计费,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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