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西部大开发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的形势下进行的,是在我国即将加入WTO、对外开放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形势下展开的。因此,实施西部大开发,必然要采用和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当前,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较,差距主要在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东部已率先进入市场经济,而西部地区相当一部分企业还不能摆脱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生产经营模式和思维模式。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西部大开发必然是依法开发,对法律服务必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四川律师在西部大开发中,要服务于省委提出的“追赶型”“跨越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