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访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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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航.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选择──访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卫清[J].中国律师,2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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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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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德恒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应北京大学邀请参加了“司法改革”研讨会,并作为特约评议人作了专题演讲。为此,记者对其进行了专访。 韦:作为一名律师,您为什么对司法改革有兴趣? 钱:这和我的经历有关。我在法院工作了20来年,从人民法庭、基层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法院里几乎所有行当我都干过,无论是直接从事刑、民、经审判,还是分管行政审判、执行、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做过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秘书、办公室主任、法庭庭长、基层法院副院长、高级法院庭长、最高法院的法官。可以说一方面,我是法院改革和发展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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