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审查起诉过程中 ,部分干警对证据进行审查时 ,往往注重对证据的实体审查 ,即着重审查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轻视甚至忽视对诸如收集证据的方法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查。笔者认为 ,审查证据要全面进行 ,既要重视证据实体内容的审查 ,也要重视对证据程序内容的审查 ,做到两者并重。审查证据的程序内容有助于实体审查。一方面 ,程序合法是公正的第一要义 ,审查证据程序是否合法 ,能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证据内容的可信度 ,从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一般来说 ,证据程序合法 ,其真实的可能性就大 ;反之 ,程序违法 ,其真实的可能性就小。很难想象 ,通过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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