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证据开示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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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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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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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诉案件证据开示是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按照平等、协商、公正的原则,由主诉检察官或者部门负责人主持,公诉方和辩护方相互出示各自的证据进行质证的庭前审查活动。证据开示制度在英美等国刑事诉讼中早已存在,其形式有正式开示和非正式开示两种,非正式开示在起诉以后预审以前进行,正式开示则在预审程序中进行。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不同于西方国家,但随着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证据开示的重要性正在被人们重新认识,并被引入司法实践予以尝试。 根据上级检察院指示精神,今年 4月 18日,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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