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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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道.对取保候审制度的审视[J].人民检察,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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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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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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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取保候审的规定,构筑起了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基本框架,特别是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使取保候审的立法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同时,也应看到,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仍存在一些缺陷,本文拟就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几个问题略陈一管之见。一、取保候审是核准主义还是严格准则主义核准主义,也称许可主义或审批主义,指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除了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之外,还须经公安或司法机关审查批准。也就是即使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也不一定就能被批准取保候审,最终的决定权属于公安或司法机关,由审批机关作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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