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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中如何利用矛盾
引用本文:卢东林,范志勇.审讯中如何利用矛盾[J].人民检察,2000(6).
作者姓名:卢东林  范志勇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周口分院
摘    要:检察人员在审讯过程中 ,利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的前后矛盾及供述和辩解与其他事实证据之间的矛盾 ,揭露犯罪嫌疑人的谎言 ,以迫使其交代罪行 ,是一种审讯策略 ,如对其运用得当 ,会收到较好的效果。一切犯罪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空间、动机、手段、被侵犯客体、危害结果等基本要素 ,诸要素之间都存在着必然联系 ,从而构成了犯罪活动的客观规律性。在审讯中 ,犯罪嫌疑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将受到这种规律性的验证和制约。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或认罪后又变供、翻供、故意歪曲事实 ,势必违背客观规律 ,破坏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和事物之间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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