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审合一”对批捕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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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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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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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段时期以来 ,公安机关实施了“侦审合一”改革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侦审工作之间的矛盾 ,进一步明确了刑侦部门的职责 ,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这些新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协调处理好 ,势必影响刑事案件质量以及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一、“侦审合一”存在的问题及对批捕工作的影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实行“侦审合一”后 ,取消了原来的预审部门 ,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 ,由刑警各中队直接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改变了以往由预审部门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 ,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 ,然后向检察机关报捕的程序 ;交警在处理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时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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