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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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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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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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司法政策,对于打击敌人、惩治犯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有学者提出,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实行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与法治精神相悖,即侵犯公民言论自由、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和违反公安、检察机关的法定权限,进而主张将其取消①。笔者不揣粗浅,以相左的几点理解,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作一辩解。 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再认识 不可否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司法政策产生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最初的特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但事物总是在不断变化和前进的,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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