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滥用土地管理职权罪立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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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海鹰 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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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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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文化、公共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日益增多。在这一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越权批地、违法批地,一些单位或个人未批先占、占而不用或非法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也不断出现。但从司法实践看,这类行为却很少得到查处。江苏省在1998年仅立案侦查了一起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件,而且最后还是以贪污罪一罪处刑。究其原因,有诸多方面,立法缺陷即是其一。修订后的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除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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