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编年史:“狐狸”与“刺猬”如何共处
引用本文:陈文新.编年史:“狐狸”与“刺猬”如何共处[J].金陵法律评论,2007(3):118-121.
作者姓名:陈文新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文系,武汉430072
摘    要:中国文学史的编写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就其范式而言,大致有三种类型.早期由林传甲、黄摩西、谢无量等所撰写的中国文学史,相互之间虽然差异甚多,但相同点是明显的,都将学术史视为文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1920年代以降,中国文学研究加快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进程,其显著特点是,以诗、文、小说、戏曲作为文学所特有的样式,文学史不仅以这四种文体作为主要叙述对象,而且在叙述中贯彻了"一代有一代之所胜"的思路,即格外突出《诗经》、楚辞、汉魏乐府、唐诗、宋词、元杂剧、明清小说.进入90年代后,第三种范型开始出现,一批学者不约而同地追求中西会通的境界,即一方面合理地引入某些西方概念,以激活中国的学术传统,另一方面又充分注意中国文学中某些特殊的现象、范畴,力求给予同情之了解.文学编年史就是在这种学术背景下兴盛起来的.陈平原、陈文新、刘勇强、赵伯陶等学者长期从事中国文学史研究,在中国文学史的编写方面积累了若干心得,这组笔谈表达了他们对部分问题的看法.

关 键 词:中国文学史  文学史编写  文学编年史
文章编号:1001-4608(2007)03-0114-15
修稿时间:2007年2月5日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