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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9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4次会议、2016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若干问题  审判委员会  破坏性采矿  检察委员会  非法采矿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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