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上门收案的几点思考 |
| |
摘 要: | 人民法院主动深入企业收取经济纠纷案件,适应了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完善经济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它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改革开放和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客观上也要求人民法院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上门收案,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其次,上门收案适应了当前企业对法律的内在要求.就现实来看:(1)企业面对债权债务的困扰显得无所适从.(2)新旧体制的转换,新类型纠纷大量出现.如何实现国家、集体、个人最佳的承包效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