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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的效力
作者姓名:刘诚
作者单位:福建江夏学院法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摘    要:近年来围绕《继承法》第22条产生争议: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抑或可撤销?梳理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立法例中这一命题的判断其实是遵从何种立法惯例的选择,其中并无优劣的明显区分。考虑改变制度所需付出的成本,保持目前的制度并无不妥。

关 键 词:胁迫  欺诈  遗嘱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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