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举报信牵出受贿窝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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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阳.一封举报信牵出受贿窝案[J].共产党员(沈阳),2014(1):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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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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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资部“裸官”部长:受贿340万元大肆挥霍
今年54岁的于毓生,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担任北重公司物资部部长。就在接到检察机关传唤电话的当天,他调任另一家企业副总的消息刚刚公示。在担任北重公司物资部部长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往来中分别收受江苏南通某材料公司负责人周某的好处费280余万元、武汉某公司负责人杨某的好处费60万元、北京某公司负责人薛某的好处费2万元,共计34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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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贿 举报信 公司负责人 2009年 物资部 检察机关 业务往来 职务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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