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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云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姓名:李春林
作者单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归纳的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行动指南。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是云南省检察机关当前必须切实解决好的重大课题。

关 键 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云南省  司法保障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胡锦涛总书记  十六届四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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