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仲裁中投资者国籍的认定标准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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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建.国际投资仲裁中投资者国籍的认定标准探析[J].长江论坛,2018(3):6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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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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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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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8年度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创新'一带一路'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项目号18VSJ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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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事人符合双边投资条约中的"投资者"定义及其国籍要求是援引BIT条约保护的前提。在当前的跨国投资实践中,部分投资者为了得到更优惠的条约保护而"挑选条约",导致投资者国籍的认定趋于复杂化,而在ICSID仲裁实践中,仲裁庭对投资者国籍的认定亦采取灵活、广泛的态度,存在着扩张管辖权的倾向,这使得问题的解决充满不确定性。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中国有必要尽快制定出在国内实施《华盛顿公约》的条例以及援引"拒绝授惠条款"和例外规则避免投资者滥用国籍标准"挑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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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投资仲裁 投资者国籍 "挑选条约" 属人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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