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环境立法 助推长江经济带实现生态优先的发展——基于湖北省环境立法现状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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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念,付炫平.加强地方环境立法 助推长江经济带实现生态优先的发展——基于湖北省环境立法现状的分析[J].长江论坛,2018(4):2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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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念 付炫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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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孝感市委党校,湖北 孝感,432000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湖北 武汉,43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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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加强和改进长江经济带内各省市的环境立法,是全面实施"生态优先"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要制度前提。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在深入分析其当前的环境立法工作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建议指出,加强和改进长江经济带内的地方环境立法需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发挥地方人大的立法职能,提高其环境立法效力;二是深化"立改废"改革,提高环境立法分布的均衡性;三是建立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评价标准的环境立法评估机制;四是积极探索跨省域的协同环境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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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 生态优先原则 地方环境立法 跨区域协同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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