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3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 96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政府向社会组织,以及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作出系统安排和全面部署.这既是惠及人民群众、深化社会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又是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社分开,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释放改革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的关键之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深刻学习理解并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是摆在民政部门及广大社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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