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我国过去改革中的一个重大失误,是在强调微观搞活的同时,忽视了综合平衡和加强宏观调控。为此,《决定》提出治理整顿的一个主要目标是:逐步建立符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的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的宏观调控体系。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机制由经济计划机制、经济杠杆机制、行政管理机制和法律调整机制等几个主要部分构成。法律调整机制亦法律机制,是宏观调控机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调节和控制各宏观经济总量、结构、比例关系,实质上就是确定和变更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对社会关系有效的调整,是对人们的一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所作的调整。在宏观调控机制中,无论是计划的引导性、行政的权威性、或经济杠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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